郑清春 校党委常委、副校长

分管工作:负责本科生教学(含招生)、研究生教育、学科建设、财务、

继续教育、体育工作。

分管部门、单位:教务处、招生工作办公室,研究生院,学科建设办公室,财务处,继续教育学院,

体育教学部,工程训练中心,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。

联系单位:机械工程学院,社会发展学院,海运学院。